你聽過嗎? 有女兒的夫妻比只有兒子的夫妻更容易離婚。原因很多, 例如女兒比較會鼓勵媽媽斬斷不幸福的婚姻, 也有些媽媽覺得兒子難養所以選擇不離婚。一項新的研究顯示, 第一胎如果是女孩, 也會造成離婚率增加到十個百分點。此類離婚通常發生在大女兒的青春期。
為什麼呢? 研究人員指出, 夫妻會比較容易因為青春期女兒的管教方式而爭執, 演變成離婚導火線。這項研究長達十年, 澳洲和美國學者研究上百萬對荷蘭夫妻而做出結論。
你覺得歐美的觀察適用在台灣的離婚夫妻身上嗎? 你認識的離婚夫妻也是有女兒居多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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